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工作內容 公務車駕駛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三、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加班、輪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4年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合格之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本所秘書室主任,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801。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30,57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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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
114/01/07~1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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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公務車駕駛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三、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加班、輪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4年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合格之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本所秘書室主任,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801。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30,57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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