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2/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辦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業務。 二、協辦原住民保留地占用清查及處理業務。 三、協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 四、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管理資訊系統之登錄、更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三、曾任公部門或相關經歷、具地政經驗或地政士資格為佳。 四、具備汽(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管課約用人員-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207黃先生或2216葉課長。 七、本職缺為中央核定計畫補助款缺額,實際工作報到日視主管機關同意本公所人員增額後另行通知,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2,450元)(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者工資:中高級為34,450元、高級為34,950元、優級為35,45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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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協辦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業務。 二、協辦原住民保留地占用清查及處理業務。 三、協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 四、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管理資訊系統之登錄、更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三、曾任公部門或相關經歷、具地政經驗或地政士資格為佳。 四、具備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管課約用人員-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207黃先生或2216葉課長。 七、本職缺為中央核定計畫補助款缺額,實際工作報到日視主管機關同意本公所人員增額後另行通知,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2,450元)(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者工資:中高級為34,450元、高級為34,950元、優級為35,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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