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員林市大同路一段318號(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工作內容 1.辦理登記、複丈及地價等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 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銓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 具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及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4. 具地政相關學經歷或登記案件審查實務經驗者尤佳。 5. 本職缺為身心障礙資格列管職缺。
聯絡方式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人事管理員:林居正,(04)8320310-410。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課員
113/12/02~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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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3/11/11~113/11/22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辦理登記、複丈及地價等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 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銓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 具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及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4. 具地政相關學經歷或登記案件審查實務經驗者尤佳。 5. 本職缺為身心障礙資格列管職缺。

聯絡方式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人事管理員:林居正,(04)8320310-410。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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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2~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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