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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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6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500034彰化市卦山路18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志工管理、運用、訓練及徵才相關業務。 2.辦理文化研習班業務。 3.策劃申請展業務。 4.辦理春聯揮毫書法推廣活動。 5.辦理典藏室典藏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具藝術⾏政、策展經驗及志⼯管理相關⼯作經驗尤佳。 三、⾃備交通⼯具,並可配合機關進⾏館外活動⼯作。 四、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者。 |
聯絡方式 | 1.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本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點選徵才公告-下載填寫報名表,請先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陳小姐,並將報名表、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證書、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影本【上開文件格式請以A4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於114年2月26日(含)前寄至500034彰化市卦山路18號人事室陳小姐收,或親送收發室蓋收文章,以郵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 2.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1至2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經初審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退件及函復。(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榜示後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4.工作待遇:錄取報到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台幣37,800元,需另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5.聯絡人:人事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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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職稱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6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志工管理、運用、訓練及徵才相關業務。 2.辦理文化研習班業務。 3.策劃申請展業務。 4.辦理春聯揮毫書法推廣活動。 5.辦理典藏室典藏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具藝術⾏政、策展經驗及志⼯管理相關⼯作經驗尤佳。 三、⾃備交通⼯具,並可配合機關進⾏館外活動⼯作。 四、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者。
聯絡方式
1.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本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點選徵才公告-下載填寫報名表,請先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陳小姐,並將報名表、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證書、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影本【上開文件格式請以A4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於114年2月26日(含)前寄至500034彰化市卦山路18號人事室陳小姐收,或親送收發室蓋收文章,以郵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 2.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1至2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經初審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退件及函復。(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榜示後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4.工作待遇:錄取報到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台幣37,800元,需另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5.聯絡人:人事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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