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工作內容 一、三七五耕地租佃業務。 二、地政、土地公告業務。 三、野生動植物保育業務。 四、山坡地水保業務。 五、配合產業發展局等農舍、農設、水保會勘及聯合稽查業務及農地農用證明書核發業務。(桃源、豐年、大業、奇岩、立農、振興、文林段)。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非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 二、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面試時間為114年3月10日(一)上午9:15,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聯絡電話:(02)28912105分機402,劉小姐。 一、報名方式: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 二、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https://btdo.gov.taipei/#Group_1505375_5NiGJDbnnK),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三、錄取人員實際職務由本所依業務需要指派,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四、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詳參附件簡章,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https://btdo.gov.taipei/#Group_1505375_5NiGJDbnnK)。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三七五耕地租佃業務。 二、地政、土地公告業務。 三、野生動植物保育業務。 四、山坡地水保業務。 五、配合產業發展局等農舍、農設、水保會勘及聯合稽查業務及農地農用證明書核發業務。(桃源、豐年、大業、奇岩、立農、振興、文林段)。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非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 二、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面試時間為114年3月10日(一)上午9:15,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聯絡電話:(02)28912105分機402,劉小姐。 一、報名方式: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 二、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https://btdo.gov.taipei/#Group_1505375_5NiGJDbnnK),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三、錄取人員實際職務由本所依業務需要指派,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四、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詳參附件簡章,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https://btdo.gov.taipei/#Group_1505375_5NiGJDbn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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