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局基金會計事務及各項調查表等事宜。 二、本局地教基金會計月報、半年結算、決算。 三、審核國小編號401-443、521-559、617-656等校之會計月報與結、決算報告及其相關會計事務督導事宜。 四、辦理本局國教科、政風室、統計室、秘書室及學務校安室會計帳務相關業務督導事宜。 五、教育局固定帳項及財產帳務管理,及協助本局財產監盤 。 六、辦理本局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小組幕僚作業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商學相關科系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三、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擔任約僱科(組)員或相當職務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實際僱用日至114年3月28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止。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A4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證明書(影本),未曾任職者免送。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林純妙收(聯絡電話:2725-6417);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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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局基金會計事務及各項調查表等事宜。 二、本局地教基金會計月報、半年結算、決算。 三、審核國小編號401-443、521-559、617-656等校之會計月報與結、決算報告及其相關會計事務督導事宜。 四、辦理本局國教科、政風室、統計室、秘書室及學務校安室會計帳務相關業務督導事宜。 五、教育局固定帳項及財產帳務管理,及協助本局財產監盤 。 六、辦理本局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小組幕僚作業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商學相關科系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三、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擔任約僱科(組)員或相當職務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實際僱用日至114年3月28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止。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A4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證明書(影本),未曾任職者免送。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林純妙收(聯絡電話:2725-6417);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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