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書記
公告日 | 114/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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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3/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公文收發及資料複印等作業。 (三) 辦理檔案管理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考試及其他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三) 熟悉Excel、Word 、Power Point、Outlook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能力。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五)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於「應徵職缺」上傳附件,於114年3月2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非現職人員請以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詳填並簽章及上述資料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職務(A150450)」)。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至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陳小姐(02)8770-22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書記
114/01/23~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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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3/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公文收發及資料複印等作業。 (三) 辦理檔案管理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考試及其他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三) 熟悉Excel、Word 、Power Point、Outlook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能力。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五)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於「應徵職缺」上傳附件,於114年3月2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非現職人員請以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詳填並簽章及上述資料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職務(A150450)」)。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至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陳小姐(02)877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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