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聘用營養師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營養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工作內容 1.督導學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業務30% 2.推動學校午餐使用驗證農產品業務30% 3.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20% 4.規劃健康飲食及食農教育業務10% 5.其他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須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並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2月2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保健科聘用營養師」。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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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營養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督導學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業務30% 2.推動學校午餐使用驗證農產品業務30% 3.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20% 4.規劃健康飲食及食農教育業務10% 5.其他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須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並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2月2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保健科聘用營養師」。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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