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書記

公告日 114/06/12
刊登起迄日 114/06/12 ~ 114/06/20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
工作內容 一、庶務業務規劃、管理及執行、文書檔案、出納採購或企劃研考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職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具工作積極認真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有以下條件者尤佳: (一)具服務熱忱,勇於任事,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二)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6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務(公告編號:2025254)」。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3)。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書記
114/03/26~114/04/10
檢視
書記
114/02/19~114/02/25
檢視
助理員
113/11/18~113/11/2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0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庶務業務規劃、管理及執行、文書檔案、出納採購或企劃研考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職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具工作積極認真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有以下條件者尤佳: (一)具服務熱忱,勇於任事,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二)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6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務(公告編號:2025254)」。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3)。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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