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衛生稽查員

公告日 114/02/17
刊登起迄日 114/02/17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衛生稽查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工作內容 辦理醫務管理衛生行政工作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二、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考、普考、特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聯絡方式 1名(預估缺,須俟原佔缺人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及電子信箱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3月4日(星期二)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三、考試方式:面試100%。四、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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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衛生稽查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辦理醫務管理衛生行政工作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二、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考、普考、特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聯絡方式

1名(預估缺,須俟原佔缺人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及電子信箱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3月4日(星期二)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三、考試方式:面試100%。四、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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