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辦事員
公告日 | 113/11/12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消防署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7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中心綜合相關業務。 二、辦理訓練場設施維護相關事宜。 三、辦理訓練用裝備器材相關事宜。 四、辦理替代役訓練相關事宜。 五、辦理本中心中程計畫爭取及執行各項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本署人事室熊科員,電話:(02)8196-6511、傳真:(02)8911-427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中心綜合相關業務。 二、辦理訓練場設施維護相關事宜。 三、辦理訓練用裝備器材相關事宜。 四、辦理替代役訓練相關事宜。 五、辦理本中心中程計畫爭取及執行各項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本署人事室熊科員,電話:(02)8196-6511、傳真:(02)8911-4271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