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2/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0026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
工作內容 | 1.法定櫃台各項臨櫃收件及詢問電話回復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認可線上申辦案件受理等。 2.法定及委託測試費暨相關報告證書規費之收取等。 3.進口、內銷報驗案件之取樣、查標、封存、銷毀及免驗商品之監督銷毀等。 4.商品安全宣導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2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20 洽胡小姐。 3.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法定櫃台各項臨櫃收件及詢問電話回復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認可線上申辦案件受理等。 2.法定及委託測試費暨相關報告證書規費之收取等。 3.進口、內銷報驗案件之取樣、查標、封存、銷毀及免驗商品之監督銷毀等。 4.商品安全宣導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2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20 洽胡小姐。 3.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