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專員
公告日 | 114/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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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3 ~ 114/06/22 |
機關名稱 | 考試院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政策之研擬規劃事項。 (二)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相關法令及議案之擬辦、審核事項。 (三)考選綜合業務。 (四)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滿2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五)品行端正,任事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問題分析解決能力,有考選或人事法制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徵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 3.另請逕自考試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於徵才期間內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高小姐。 (二)甄選方式: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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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22
機關名稱
考試院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政策之研擬規劃事項。 (二)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相關法令及議案之擬辦、審核事項。 (三)考選綜合業務。 (四)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滿2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五)品行端正,任事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問題分析解決能力,有考選或人事法制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徵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 3.另請逕自考試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於徵才期間內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高小姐。 (二)甄選方式: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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