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2/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
工作內容 | (一) 防災、土石流相關業務及防災業務彙整。 (二) 綠美化合約執行管理及景觀處聯繫窗口(含綠美化考核業務)。 (三) 觀光景點、公園、步道及停車場等設施維護,兒童遊戲場管理含定期檢測。(含相關簡易(小型)工程設計、發包、施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 (二)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三)熟諳office辦公室套裝軟體等相關文書處理作業。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檢附資料: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字樣)〔報名表請見本徵才項目最下方之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填寫〕。 (2)身分證明文件(若有更名者,請檢附更名前後記事戶籍謄本)。 (3)最高學歷證明。 (4)如已取得各項證照如語文、技術檢定、採購…等證書者,請一併檢附證明。 (5)如有填寫工作經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離職證明。 (6)白天聯絡電話。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另資料檢附不齊全、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通知面試。 2.請將相關資料於 114 年 2 月 21 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未以掛號寄送者,至遲於 114 年 2 月 21 日送達或親送(親送者請於 114 年 2 月 21 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時不予收件)至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人事室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38-1721轉122。〔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38-1721分機601連課長〕。 3.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需退還證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消息為準),代理原因消滅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 6.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3,750元整,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份等費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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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防災、土石流相關業務及防災業務彙整。 (二) 綠美化合約執行管理及景觀處聯繫窗口(含綠美化考核業務)。 (三) 觀光景點、公園、步道及停車場等設施維護,兒童遊戲場管理含定期檢測。(含相關簡易(小型)工程設計、發包、施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 (二)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三)熟諳office辦公室套裝軟體等相關文書處理作業。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字樣)〔報名表請見本徵才項目最下方之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填寫〕。 (2)身分證明文件(若有更名者,請檢附更名前後記事戶籍謄本)。 (3)最高學歷證明。 (4)如已取得各項證照如語文、技術檢定、採購…等證書者,請一併檢附證明。 (5)如有填寫工作經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離職證明。 (6)白天聯絡電話。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另資料檢附不齊全、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通知面試。 2.請將相關資料於 114 年 2 月 21 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未以掛號寄送者,至遲於 114 年 2 月 21 日送達或親送(親送者請於 114 年 2 月 21 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時不予收件)至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人事室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38-1721轉122。〔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38-1721分機601連課長〕。 3.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需退還證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消息為準),代理原因消滅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 6.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3,750元整,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份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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