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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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人事室(630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號) |
工作內容 | 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二、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富工作熱忱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聯絡方式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請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產製PDF檔-含簡要自述),及前開附件,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檔名:助理員外補案件-報名人員資料),檔案寄送後,請洽聯絡人確認。 2.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線上應徵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情形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或訪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現缺),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受理單位:雲林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聯絡人:林專員,電話:05-5522851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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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二、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富工作熱忱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請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產製PDF檔-含簡要自述),及前開附件,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檔名:助理員外補案件-報名人員資料),檔案寄送後,請洽聯絡人確認。 2.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線上應徵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情形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或訪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現缺),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受理單位:雲林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聯絡人:林專員,電話:05-5522851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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