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助理員

公告日 113/11/12
刊登起迄日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人事室(630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號)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二、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富工作熱忱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請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產製PDF檔-含簡要自述),及前開附件,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檔名:助理員外補案件-報名人員資料),檔案寄送後,請洽聯絡人確認。 2.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線上應徵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情形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或訪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現缺),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受理單位:雲林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聯絡人:林專員,電話:05-5522851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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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二、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富工作熱忱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請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產製PDF檔-含簡要自述),及前開附件,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檔名:助理員外補案件-報名人員資料),檔案寄送後,請洽聯絡人確認。 2.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線上應徵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情形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或訪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現缺),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受理單位:雲林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聯絡人:林專員,電話:05-5522851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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