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約聘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113/11/12
刊登起迄日 113/11/12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 二、 協助年度工作計畫執行及考核等相關業務。 三、 辦理心理健康服務及衛生教育宣導活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 埔里鎮衛生所(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2段256號)
資格條件 公開甄選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社會工作員(心理衛生)1名-(埔里區) 職缺名稱: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員 機關名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缺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等 (薪資):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符合資格條件(一)(1)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2階(296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1,528元;符合資格條件(一)(2)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3階(312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3,773元。符合資格條件(二)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3階(312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4,896元。符合資格條件(三)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4階(328薪點),每月4萬7,199元,不含勞退金及勞健保自付額,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辦理,依規補助相關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等。實際執行個案服務者另支給風險工作費每月3,000元。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自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0.3元):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尚無 工作經驗者,自6等2階起聘(296薪點)。 (2)符合上開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 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自6等3階起聘(312薪點)。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自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3.9元):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 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條件者,自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3.9元): (1)符合上開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 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聯絡方式 報名規定: 一、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報名,並以本局收發戳章為憑,應徵資料請逕寄南投市復興路6號(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信封並註明:應徵南投縣約聘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員。 二、應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專業證照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其他學歷證明書影本、工作經歷証明正本,並請張貼上半身脫帽照片。 (二)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專長、報名動機與職涯規劃期許。 三、具有駕照、計畫推動與執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或具備心理衛生、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上開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五、報名履歷表及信封請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 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賴社工督導。 聯絡電話: 049-2202636分機120 聘用期程: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備註: 一、本次甄選原則採書面審核,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以書面個別另行通知上班日,未錄取人員不再個別通知。 二、正取1名,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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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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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社會工作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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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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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鎮衛生所(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2段2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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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甄選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社會工作員(心理衛生)1名-(埔里區) 職缺名稱: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員 機關名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缺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等 (薪資):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符合資格條件(一)(1)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2階(296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1,528元;符合資格條件(一)(2)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3階(312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3,773元。符合資格條件(二)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3階(312薪點),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萬4,896元。符合資格條件(三)者以約聘保護性社工6等4階(328薪點),每月4萬7,199元,不含勞退金及勞健保自付額,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辦理,依規補助相關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等。實際執行個案服務者另支給風險工作費每月3,000元。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自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0.3元):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尚無 工作經驗者,自6等2階起聘(296薪點)。 (2)符合上開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 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自6等3階起聘(312薪點)。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自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3.9元):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 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條件者,自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薪點折合率143.9元): (1)符合上開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 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聯絡方式

報名規定: 一、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報名,並以本局收發戳章為憑,應徵資料請逕寄南投市復興路6號(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信封並註明:應徵南投縣約聘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員。 二、應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專業證照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其他學歷證明書影本、工作經歷証明正本,並請張貼上半身脫帽照片。 (二)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專長、報名動機與職涯規劃期許。 三、具有駕照、計畫推動與執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或具備心理衛生、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上開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五、報名履歷表及信封請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 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賴社工督導。 聯絡電話: 049-2202636分機120 聘用期程: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備註: 一、本次甄選原則採書面審核,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以書面個別另行通知上班日,未錄取人員不再個別通知。 二、正取1名,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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