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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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6 ~ 114/06/30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工作內容 | (一)庶務業務及廳舍修繕等業務。 (二)保全、環境清潔、機電、消防及技工友管理等業務。 (三)小額採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30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庶務業務及廳舍修繕等業務。 (二)保全、環境清潔、機電、消防及技工友管理等業務。 (三)小額採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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