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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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6 ~ 114/06/23 |
機關名稱 | 環境部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2樓 監測資訊司 |
工作內容 | (一) 本部資訊系統之規劃發展、管理、推廣維護等相關工作。 (二) 本部雲端應用、智慧政府資訊應用、環境資料庫整合、政府資料開放等相關業務推動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資訊、環境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 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 具應用系統開發、雲端應用、人工智慧、地理資訊系統發展、資料庫管理、資訊安全管理、影音編輯任一經驗尤佳。 (五)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 請於114年6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23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監測資訊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設計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chfhuang@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3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6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監測資訊司黃先生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34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23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本部資訊系統之規劃發展、管理、推廣維護等相關工作。 (二) 本部雲端應用、智慧政府資訊應用、環境資料庫整合、政府資料開放等相關業務推動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資訊、環境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 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 具應用系統開發、雲端應用、人工智慧、地理資訊系統發展、資料庫管理、資訊安全管理、影音編輯任一經驗尤佳。 (五)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4年6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23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監測資訊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設計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chfhuang@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3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6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監測資訊司黃先生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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