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副主任

公告日 114/02/18
刊登起迄日 114/02/18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副主任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等 簡任第11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5樓
工作內容 1、辦理災害防救辦公室各類公文案件文稿之初核。 2、襄助主任綜理災害防救、內政(消防、空中勤務)及社會韌性等業務督導。 3、參與督導應變中心幕僚參謀及管考追蹤組運作,並全盤掌握應變作業。 4、需配合緊急應變小組輪值及臨時交辦重要災防專案業務工作之策劃推動。
資格條件 1、本職缺為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系),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亦符合資格條件。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4、具消防、災害防救或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5年以上經驗。 5、具簡任第十二職等任用資格、近5年考績均甲等、擔任簡任主管或副主管2年以上。 6、具災害防救法制、學識及業務經驗、國際交流合作經驗者尤佳。 7、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緊急應變及特殊需求期間輪值及差旅、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副主任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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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副主任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等

簡任第11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災害防救辦公室各類公文案件文稿之初核。 2、襄助主任綜理災害防救、內政(消防、空中勤務)及社會韌性等業務督導。 3、參與督導應變中心幕僚參謀及管考追蹤組運作,並全盤掌握應變作業。 4、需配合緊急應變小組輪值及臨時交辦重要災防專案業務工作之策劃推動。

資格條件

1、本職缺為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系),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亦符合資格條件。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4、具消防、災害防救或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5年以上經驗。 5、具簡任第十二職等任用資格、近5年考績均甲等、擔任簡任主管或副主管2年以上。 6、具災害防救法制、學識及業務經驗、國際交流合作經驗者尤佳。 7、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緊急應變及特殊需求期間輪值及差旅、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副主任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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