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教師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08 ~ 114/03/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 |
職稱 | 教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26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 |
工作內容 | (一)每週授課時間以16小時為原則。 (二)規劃與進行英語課程教學及課程活動等相關事宜。 (三)執行或協助各項本校教學與研究計畫案。 |
資格條件 | 教學型專任講師(含)以上外籍教師乙名 (一)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教師,具中文溝通能力者尤佳。 (二)獲國內外大學語言學、英語教學或翻譯相關領域之碩士學位。 (三)須能擔任ESP/EAP課程規劃、設計及教學者,具ESL/EFL豐富教學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並請依上述資格條件具體列述個人符合之相關經驗)。 2.護照影本。 3.學歷證件影本。 4.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推薦函二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書影本。 3.曾執行過計畫(例:國科會等)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 4.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陳仕茹小姐收(請註明應徵教學型專任外籍教師)。聯絡電話:03-9317882、E-mail:[email protected]。 三、擬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起。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資料不齊者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三) 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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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08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宜蘭大學
職稱
教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每週授課時間以16小時為原則。 (二)規劃與進行英語課程教學及課程活動等相關事宜。 (三)執行或協助各項本校教學與研究計畫案。
資格條件
教學型專任講師(含)以上外籍教師乙名 (一)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教師,具中文溝通能力者尤佳。 (二)獲國內外大學語言學、英語教學或翻譯相關領域之碩士學位。 (三)須能擔任ESP/EAP課程規劃、設計及教學者,具ESL/EFL豐富教學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並請依上述資格條件具體列述個人符合之相關經驗)。 2.護照影本。 3.學歷證件影本。 4.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推薦函二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書影本。 3.曾執行過計畫(例:國科會等)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 4.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陳仕茹小姐收(請註明應徵教學型專任外籍教師)。聯絡電話:03-9317882、E-mail:[email protected]。 三、擬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起。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資料不齊者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三) 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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