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約聘專員(預估缺)

公告日 114/02/18
刊登起迄日 114/02/18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約聘專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家人權委員會(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際人權公約業務。 (二)辦理人權教育推廣事項。 (三)辦理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合作事項。 (四)協助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及特定人權專案報告之撰擬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具有人權公民團體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 2.具有辦理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經驗者尤佳。 3.具有辦理人權教育推廣經驗者為佳。 4.具備處理行政事務工作經驗、電腦與文書編輯軟體使用及文稿簽辦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18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3月中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國家人權委員會約聘專員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掛號郵寄者均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並依面試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377莫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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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約聘專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際人權公約業務。 (二)辦理人權教育推廣事項。 (三)辦理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合作事項。 (四)協助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及特定人權專案報告之撰擬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具有人權公民團體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 2.具有辦理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經驗者尤佳。 3.具有辦理人權教育推廣經驗者為佳。 4.具備處理行政事務工作經驗、電腦與文書編輯軟體使用及文稿簽辦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18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3月中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國家人權委員會約聘專員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掛號郵寄者均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並依面試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377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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