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1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綜合企劃科(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一號7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局採購相關業務。 2、本局土地及建物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係本局綜合企劃科科員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五、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六、聯絡資料: 1、如有「應徵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8人事室林科員。 2、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601綜合企劃科張股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採購相關業務。 2、本局土地及建物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係本局綜合企劃科科員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五、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六、聯絡資料: 1、如有「應徵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8人事室林科員。 2、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601綜合企劃科張股長。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