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公告日 114/02/19
刊登起迄日 114/02/18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344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_互動設計系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學歷:具國內外相關領域碩士或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1.具互動程式設計、新媒體藝術創作、電腦動畫與遊戲設計、電腦輔助設計、數位製造、數位媒體策展整合等相關學經歷專長,並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之碩士或博士學位。 2.具英語授課能力,需於本系外國學生專班(含大學/碩士班)開授全英語課程(請參閱本校網站有關英語授課資訊/教師教學專區)。 3.需具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並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 4.近五年內所創作之作品曾獲有國際級大獎。 5.符合本校設計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6.需符合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之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 應徵「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11)。 2. 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請查閱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3. 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4. 英語能力相關證明。 5. 教育部頒發教師證影本(無可免)。 6. 本系可任教科目(含教學大綱)。 7. 研究計劃。 8. 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 9. 教師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列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設計學院網站/專任教師新聘/升等)。 10.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1.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09) 12. 推薦函二封。 13. 需提供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並與本系科目性質相關之實務專業性工作證明。(含公司證明及勞保清單,以供年資查證,請查閱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 14. 需提供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等相關證明。(請查閱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 15. 需提供所獲得國際大獎之相關證明。(獲獎作品如為多人合作,請說明其個人貢獻度百分比) 16.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17. 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詳見人事室網頁) 18. 應徵教師之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收件截止日:114年02月20日(延長公告截止日) 聯絡人:賴玉芳 聯絡電話:(02) 2771-2171 分機:8903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站)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3、申請資料如需親自簽名,敬請完整填寫。 4、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紙本一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寄至: 106344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_互動設計系_賴玉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其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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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學歷:具國內外相關領域碩士或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1.具互動程式設計、新媒體藝術創作、電腦動畫與遊戲設計、電腦輔助設計、數位製造、數位媒體策展整合等相關學經歷專長,並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之碩士或博士學位。 2.具英語授課能力,需於本系外國學生專班(含大學/碩士班)開授全英語課程(請參閱本校網站有關英語授課資訊/教師教學專區)。 3.需具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並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 4.近五年內所創作之作品曾獲有國際級大獎。 5.符合本校設計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6.需符合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之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 應徵「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11)。 2. 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請查閱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3. 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4. 英語能力相關證明。 5. 教育部頒發教師證影本(無可免)。 6. 本系可任教科目(含教學大綱)。 7. 研究計劃。 8. 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 9. 教師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列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設計學院網站/專任教師新聘/升等)。 10.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1.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09) 12. 推薦函二封。 13. 需提供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並與本系科目性質相關之實務專業性工作證明。(含公司證明及勞保清單,以供年資查證,請查閱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 14. 需提供與應聘資格條件相當,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等相關證明。(請查閱本系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 15. 需提供所獲得國際大獎之相關證明。(獲獎作品如為多人合作,請說明其個人貢獻度百分比) 16.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17. 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詳見人事室網頁) 18. 應徵教師之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收件截止日:114年02月20日(延長公告截止日) 聯絡人:賴玉芳 聯絡電話:(02) 2771-2171 分機:8903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站)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3、申請資料如需親自簽名,敬請完整填寫。 4、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紙本一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寄至: 106344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_互動設計系_賴玉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其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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