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助理管理師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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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8 ~ 114/03/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助理管理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3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地政資訊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或經初等考試、特種考試五等考試及格已實授委任第3職等者),並具資訊處理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熟悉資訊業務尤佳。本職務係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3月4日前完成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請上傳供參(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三、本職缺出缺單位:資訊課。 四、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五、聯絡人:趙小姐,聯絡電話:(02)22779245轉60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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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3/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助理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地政資訊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或經初等考試、特種考試五等考試及格已實授委任第3職等者),並具資訊處理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熟悉資訊業務尤佳。本職務係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3月4日前完成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請上傳供參(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三、本職缺出缺單位:資訊課。 四、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五、聯絡人:趙小姐,聯絡電話:(02)22779245轉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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