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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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
工作內容 | 1.出納事務全般業務。 2.職員工休息室規劃、分配。 3.職代員工勞(健)保投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業務。 4.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全般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須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送達本家收發室,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四)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月俸新台幣33,750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將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4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自然解僱,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3)3651285分機26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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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出納事務全般業務。 2.職員工休息室規劃、分配。 3.職代員工勞(健)保投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業務。 4.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全般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須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送達本家收發室,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四)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月俸新台幣33,750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將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4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自然解僱,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3)3651285分機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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