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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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8 ~ 114/0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政府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預估缺)。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且具任用資格人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三)由本處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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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預估缺)。
資格條件
(一)現職且具任用資格人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三)由本處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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