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2/19
刊登起迄日 114/02/18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工作內容 一、臨櫃受理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異動及申復。 二、育兒津貼申請及專案建檔、檔案管理及相關諮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業畢業。 二、具有辦理育兒津貼及受理櫃檯案件申辦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4年 2 月25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社會課林小姐收」,信封並註明『應徵社會課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4年2月25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社會課臨時人員」,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 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擇優正取1名,增列候補 1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林小姐(02)23511711分機8409。 5.核薪方式:每天4小時,時薪19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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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臨櫃受理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異動及申復。 二、育兒津貼申請及專案建檔、檔案管理及相關諮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業畢業。 二、具有辦理育兒津貼及受理櫃檯案件申辦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4年 2 月25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社會課林小姐收」,信封並註明『應徵社會課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4年2月25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社會課臨時人員」,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 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擇優正取1名,增列候補 1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林小姐(02)23511711分機8409。 5.核薪方式:每天4小時,時薪19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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