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任助理(環安系)
| 公告日 | 114/02/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8 ~ 114/04/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 職稱 | 專任助理(環安系)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七、工作地址:本校第一校區環安系(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及校外試驗場地。 八、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支給薪點參考標準,月支數額學士級36,300元起、碩士級41,500元起,並得依工作經驗及面談結果調整;另依法加勞健保。年終1.5個月(按全年到職比例計算)。 |
| 工作內容 |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得視需要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五、工作內容: (一)執行計畫,如執行土壤整治試驗、實驗數據整理與分析、文獻資料收集、協助報告撰寫等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或與職務相關之工作。 |
| 資格條件 | 一、職缺:專任助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2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科系要求:不限,具環工、環安、化工、土木、生科等相關科系尤佳。 (三) 文書能力: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
| 聯絡方式 | 九、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陳勝一教授收),以郵戳為憑,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環安系環境友善技術實驗室專任助理」,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本案採隨到隨辦方式,亦即徵才公告刊登期間,如有適當人選,本單位得隨時安排面試,面試後如已確認錄取人選,得提前截止徵才。 (三)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7-6011000轉分機32349,環安系 陳老師。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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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8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環安系)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得視需要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五、工作內容: (一)執行計畫,如執行土壤整治試驗、實驗數據整理與分析、文獻資料收集、協助報告撰寫等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或與職務相關之工作。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任助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2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科系要求:不限,具環工、環安、化工、土木、生科等相關科系尤佳。 (三) 文書能力: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陳勝一教授收),以郵戳為憑,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環安系環境友善技術實驗室專任助理」,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本案採隨到隨辦方式,亦即徵才公告刊登期間,如有適當人選,本單位得隨時安排面試,面試後如已確認錄取人選,得提前截止徵才。 (三)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7-6011000轉分機32349,環安系 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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