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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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綜合規劃組、通報應變組)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署政府科技計畫相關業務。協助資通安全發展政策研析推動等綜合相關事宜。協助政府中長程個案計畫審查相關業務。 2.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SOC)、端點偵測及應變機制(EDR)之規劃、推動及管考。國安體系之資通安全交流合作。保密裝備之維護及管理等。 3.其他綜合性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及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備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及自我挑戰精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經評審應徵者行政資歷、專長領域、績效管理、溝通協調及業務規劃等面項綜合評量並派任適當組別,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5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設計師
113/12/23~114/01/06
|
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署政府科技計畫相關業務。協助資通安全發展政策研析推動等綜合相關事宜。協助政府中長程個案計畫審查相關業務。 2.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SOC)、端點偵測及應變機制(EDR)之規劃、推動及管考。國安體系之資通安全交流合作。保密裝備之維護及管理等。 3.其他綜合性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及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備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及自我挑戰精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經評審應徵者行政資歷、專長領域、績效管理、溝通協調及業務規劃等面項綜合評量並派任適當組別,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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