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科長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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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綜合企劃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7樓) |
工作內容 | 一、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訴願、訴訟及國家賠償案件之法律意見諮詢及法制作業協助。 二、財團法人管理、兩公約、性別平等、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保護及其他法制行政事項。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法制工作經驗5年以上。 五、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有1年以上列甲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年2月27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1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得不予核派。 四、聯絡方式:(02)-81953181,人事室簡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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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職稱
科長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訴願、訴訟及國家賠償案件之法律意見諮詢及法制作業協助。 二、財團法人管理、兩公約、性別平等、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保護及其他法制行政事項。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法制工作經驗5年以上。 五、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有1年以上列甲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2月27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1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得不予核派。 四、聯絡方式:(02)-81953181,人事室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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