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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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3/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職稱 |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民生校區) |
工作內容 | (一)執行本校參與世界大學排名(如THE、QS等)、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協助校務研究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需求單位:校務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執行本校參與世界大學排名(如THE、QS等)、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協助校務研究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公文撰寫及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PowerPoint),熟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量化統計與問卷編製、調查能力、能操作SPSS等統計軟體者為佳。 (三)具英文能力尤佳。 (四)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五)認真細心、任務分派接受度高、有良好人際與邏輯溝通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須檢附英文檢定證明(TOEIC/IELTS/全民英檢等皆可)。 (四)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七、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於報名期限前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收」(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將上述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寄至[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
聯絡方式 | 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113/12/31~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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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執行本校參與世界大學排名(如THE、QS等)、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協助校務研究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校務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執行本校參與世界大學排名(如THE、QS等)、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協助校務研究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公文撰寫及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PowerPoint),熟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量化統計與問卷編製、調查能力、能操作SPSS等統計軟體者為佳。 (三)具英文能力尤佳。 (四)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五)認真細心、任務分派接受度高、有良好人際與邏輯溝通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須檢附英文檢定證明(TOEIC/IELTS/全民英檢等皆可)。 (四)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七、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於報名期限前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收」(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將上述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寄至[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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