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總務處營繕組約用技術師)(電力專長)第三次延長

公告日 114/02/19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總務處營繕組約用技術師)(電力專長)第三次延長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遷調。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校高壓電力、低壓電力、緊急發電機、空調、電梯、照明、給排水等機水電相關設施之維護修繕業務。 (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新建及既有營繕設備維護保養之採購、規劃、招標、督導、驗收及結算等業務。 (三)本校節能策略相關配合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支給,月支報酬以約用技術師第7薪級新台幣42,100元整(另支其他專業技術專業加給第一級2,000元、或機水電專業加給第一級2,500元;支給專業加給類別將視錄取人員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專業技術證照,擇一專業加給種類支給,支領機水電專業加給需具機水電專業背景且具相關專業證照)。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以上學歷。 (二)熟諳電腦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獨立思考、抗壓性、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電機相關系所畢業。 (五)具有乙級以上室內配線證照或水、電相關證照者或電機技師證書者優先考量。 (六)具有節能推動經驗者優先考量。(具能源管理證照尤佳,如無能源管理證照者,錄取後須接受本校派訓並取得證照) (七)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以上者優先考量。(如無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者,錄取後須接受本校派訓並取得資格)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式填寫履歷,並上傳以下文件(請合併為一個檔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語文證照(如通過英語檢定測驗,且附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無則免附)。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各項專業技術證照。 5.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 (二)甄選方式: 1.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其中筆試科目為語文素養、公文及業務相關專業知識。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截止收件後,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選,資格條件不符合、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三)聯絡電話: 1. 用人單位:07-3814526轉(31370),總務處營繕組呂先生。 2. 收件單位:07-3814526轉(12114),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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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總務處營繕組約用技術師)(電力專長)第二次延長
113/12/03~1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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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總務處營繕組約用技術師)延長公告
113/11/05~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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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總務處營繕組約用技術師)(電力專長)第三次延長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校高壓電力、低壓電力、緊急發電機、空調、電梯、照明、給排水等機水電相關設施之維護修繕業務。 (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新建及既有營繕設備維護保養之採購、規劃、招標、督導、驗收及結算等業務。 (三)本校節能策略相關配合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支給,月支報酬以約用技術師第7薪級新台幣42,100元整(另支其他專業技術專業加給第一級2,000元、或機水電專業加給第一級2,500元;支給專業加給類別將視錄取人員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專業技術證照,擇一專業加給種類支給,支領機水電專業加給需具機水電專業背景且具相關專業證照)。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以上學歷。 (二)熟諳電腦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獨立思考、抗壓性、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電機相關系所畢業。 (五)具有乙級以上室內配線證照或水、電相關證照者或電機技師證書者優先考量。 (六)具有節能推動經驗者優先考量。(具能源管理證照尤佳,如無能源管理證照者,錄取後須接受本校派訓並取得證照) (七)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以上者優先考量。(如無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者,錄取後須接受本校派訓並取得資格)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式填寫履歷,並上傳以下文件(請合併為一個檔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語文證照(如通過英語檢定測驗,且附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無則免附)。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各項專業技術證照。 5.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 (二)甄選方式: 1.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其中筆試科目為語文素養、公文及業務相關專業知識。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截止收件後,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選,資格條件不符合、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三)聯絡電話: 1. 用人單位:07-3814526轉(31370),總務處營繕組呂先生。 2. 收件單位:07-3814526轉(12114),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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