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19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體育大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國立體育大學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工作內容 (一) 財物及勞務採購業務。 (二) 工友管理業務。 (三) 全校電子採購帳號管理業務。 (四) 電子領標文件處理費年度請款案。 (五) 本校採購業務法規之擬訂、修正(含本校科研採購)及相關法規制定。 (六) 協助校內大型慶典活動之場地布置。 (七)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具學校行政、採購辦理經驗者尤佳。 (三) 品德操守良好、做事細心耐心及具有服務熱忱。 (四) 具溝通協調與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網站維護能力。 (五) 能掌握作業時效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六) 若才能相當,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優先進用。 (七) 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組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 (二) 報名方式:意者請備齊下列文件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本校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組員職務代理人(應聘人員姓名)」。寄信後如於3日內未收到本校回信,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來電告知。 1. 履歷表。 2.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 3. 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專長證明影本)等資料。 (三) 甄選方式 1.本校先初步審查應繳交資料,擇優通知面談。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3.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四) 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逾時報名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本校一律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電話聯繫後未獲回應者,視同放棄面試之權利。 (五)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六) 本職缺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之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七) 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組員約僱職務代理人,預計114年10月下旬分發報到,僱用期間最早為實際到職之日起至本職缺組員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之止日需無條件離職,不得要求留用。 (八) 用人單位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10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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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體育大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財物及勞務採購業務。 (二) 工友管理業務。 (三) 全校電子採購帳號管理業務。 (四) 電子領標文件處理費年度請款案。 (五) 本校採購業務法規之擬訂、修正(含本校科研採購)及相關法規制定。 (六) 協助校內大型慶典活動之場地布置。 (七)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具學校行政、採購辦理經驗者尤佳。 (三) 品德操守良好、做事細心耐心及具有服務熱忱。 (四) 具溝通協調與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網站維護能力。 (五) 能掌握作業時效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六) 若才能相當,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優先進用。 (七) 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組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 (二) 報名方式:意者請備齊下列文件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本校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組員職務代理人(應聘人員姓名)」。寄信後如於3日內未收到本校回信,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來電告知。 1. 履歷表。 2.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 3. 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專長證明影本)等資料。 (三) 甄選方式 1.本校先初步審查應繳交資料,擇優通知面談。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3.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四) 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逾時報名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本校一律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電話聯繫後未獲回應者,視同放棄面試之權利。 (五)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六) 本職缺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之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七) 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組員約僱職務代理人,預計114年10月下旬分發報到,僱用期間最早為實際到職之日起至本職缺組員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之止日需無條件離職,不得要求留用。 (八) 用人單位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10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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