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編審
公告日 | 114/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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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3/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職稱 | 編審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
工作內容 | 1.本院土木建築等營繕工程及設施維護管理等採購規劃、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相關事務。 2.辦理工程採購申請、履約管理、結算驗收等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3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3月4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營繕科經建行政職系編審」。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陳小姐2881-2021轉2216。 4.本職務預計於114年3月12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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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3/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編審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院土木建築等營繕工程及設施維護管理等採購規劃、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相關事務。 2.辦理工程採購申請、履約管理、結算驗收等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3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3月4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營繕科經建行政職系編審」。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陳小姐2881-2021轉2216。 4.本職務預計於114年3月12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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