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7樓)
工作內容 (一)市有耕地管理。 (二)耕地租佃爭議調解調處。 (三)私有耕地登記案件之核備。 (四)公地放領業務及公地相關法規增修事宜。 (五)督導各區公所有關三七五租約之業務。 (六)土地一般徵收及相關業務。 (七)公有不動產撥用及市有耕地財產管理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訓練)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 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4年3月3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562魏小姐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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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市有耕地管理。 (二)耕地租佃爭議調解調處。 (三)私有耕地登記案件之核備。 (四)公地放領業務及公地相關法規增修事宜。 (五)督導各區公所有關三七五租約之業務。 (六)土地一般徵收及相關業務。 (七)公有不動產撥用及市有耕地財產管理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訓練)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 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4年3月3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562魏小姐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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