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分析師

公告日 114/06/23
刊登起迄日 114/06/23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智慧便民服務之需求蒐集、系統維運及開發建置等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尤佳。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馬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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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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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6~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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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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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智慧便民服務之需求蒐集、系統維運及開發建置等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尤佳。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馬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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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6~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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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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