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三等220薪點(薪資折合新臺幣29,7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檔案管理工作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起訖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9日止或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提前銷假上班,倘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需熟諳Office作業軟體與電腦操作。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郵寄報名(僅網上投件者不予通知)。 二、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約僱人員甄選」、「寄件者」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裝訂,於114年1月24日下班前(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寄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3375954陳先生)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一)簡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填寫,未使用本履歷表視同資料不全,恕無法參加面試)。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三)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取人員經電話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正式上班後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14~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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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三等220薪點(薪資折合新臺幣29,7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檔案管理工作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起訖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9日止或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提前銷假上班,倘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需熟諳Office作業軟體與電腦操作。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郵寄報名(僅網上投件者不予通知)。 二、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約僱人員甄選」、「寄件者」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裝訂,於114年1月24日下班前(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寄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3375954陳先生)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一)簡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填寫,未使用本履歷表視同資料不全,恕無法參加面試)。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三)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取人員經電話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正式上班後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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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4~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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