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行政專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職稱 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工作內容 (一) 工程履約爭議、調解、仲裁、司法程序相關法務工作。 (二) 停車場、商場賣店、自動販賣機、郵局提款機等招商與 履約管理。 (三) 館長信箱及館務會報列管事項彙整。 (四)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健康檢查業務推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工程法務或履約爭議處理相關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2月2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行政專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0,165元。 六、本案聯絡人:謝造峯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25;業務問題請洽許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701,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職稱

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工程履約爭議、調解、仲裁、司法程序相關法務工作。 (二) 停車場、商場賣店、自動販賣機、郵局提款機等招商與 履約管理。 (三) 館長信箱及館務會報列管事項彙整。 (四)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健康檢查業務推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工程法務或履約爭議處理相關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2月2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行政專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0,165元。 六、本案聯絡人:謝造峯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25;業務問題請洽許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701,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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