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工作內容 (一)登記業務(初審、簡易審查、登記案件校對、服務台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三)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課員/助理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以上表件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 1.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 2.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4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四) 1.課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或助理員提前銷假或提前復職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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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登記業務(初審、簡易審查、登記案件校對、服務台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三)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課員/助理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以上表件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 1.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 2.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4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四) 1.課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或助理員提前銷假或提前復職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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