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場地各項國有不動產活化、標租業務(如便利商店、摩斯、中餐廳及自動販賣機等之委外管理、招標、履約管理)及硬體設施維護。 2.國際學人宿舍借用、管理、維護及設備更新。 3.協辦財產及物品管理之相關業務。 4.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3.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4.具國有不動產活化或財管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5.聘期:至114年度高普考錄取人員分發為止。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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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場地各項國有不動產活化、標租業務(如便利商店、摩斯、中餐廳及自動販賣機等之委外管理、招標、履約管理)及硬體設施維護。 2.國際學人宿舍借用、管理、維護及設備更新。 3.協辦財產及物品管理之相關業務。 4.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3.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4.具國有不動產活化或財管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5.聘期:至114年度高普考錄取人員分發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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