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文化建設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公務行政經驗者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2月24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士職務代理人員」 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八)聯絡人: 秘書室洪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50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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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0~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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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文化建設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公務行政經驗者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2月24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士職務代理人員」 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八)聯絡人: 秘書室洪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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