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技佐

公告日 113/11/12
刊登起迄日 113/11/12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
工作內容 一、規劃執行動物管制計畫、危難動物處理及陳情案件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務任用資格,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及聯絡電話正確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甄審方式: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內容詢問請電03-9602350分機600陳股長;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游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規劃執行動物管制計畫、危難動物處理及陳情案件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務任用資格,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及聯絡電話正確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甄審方式: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內容詢問請電03-9602350分機600陳股長;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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