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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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 電子地圖 |
工作內容 | 1.財產(含物品)盤點及管理事項。 2.辦理總務處ㄧ般行政事務工作。 3.臨時交辦業務。 (自僱用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止或原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4.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PDF檔上傳(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等),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報名及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下午5時前截止。 四、報名應等合併成一份PDF檔上傳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印同一面)。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 (四)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以上表件以 A4 紙張影印者,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 五、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六、甄試: 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能參加面試不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 甄選結果擇優正取一名,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得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惟經面試結果,面試人員成績未達70分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八、如有工作內容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總務處22612483分機30林主任;人事室分機13彭小姐。 九、月支約僱五等280薪點 (折合新臺幣新臺幣37,800元整)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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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財產(含物品)盤點及管理事項。 2.辦理總務處ㄧ般行政事務工作。 3.臨時交辦業務。 (自僱用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止或原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4.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PDF檔上傳(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等),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報名及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下午5時前截止。 四、報名應等合併成一份PDF檔上傳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印同一面)。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 (四)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以上表件以 A4 紙張影印者,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 五、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六、甄試: 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能參加面試不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 甄選結果擇優正取一名,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得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惟經面試結果,面試人員成績未達70分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八、如有工作內容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總務處22612483分機30林主任;人事室分機13彭小姐。 九、月支約僱五等280薪點 (折合新臺幣新臺幣37,8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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