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
科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建物及水、電、瓦斯等管理維護及修繕。 (三) 節能減碳改善及能源管理。 (四) 各項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申報等事項。 (五) 高壓電、消防、冷氣空調、電話、收視通訊、電梯、飲水機、鍋爐及監視器等設施(備)維護管理。 (六) 公務車管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需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五)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另將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掃描為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4.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5. 聯絡電話:趙科長,03-5714125#500 6.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 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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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建物及水、電、瓦斯等管理維護及修繕。 (三) 節能減碳改善及能源管理。 (四) 各項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申報等事項。 (五) 高壓電、消防、冷氣空調、電話、收視通訊、電梯、飲水機、鍋爐及監視器等設施(備)維護管理。 (六) 公務車管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需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五)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另將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掃描為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4.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5. 聯絡電話:趙科長,03-5714125#500 6.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 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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