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
工作內容 1. 青年創業創新場地營運管理、辦理青年主題式創業育成計畫。 2. 辦理青年市集活動、音樂活動等。 3. 與北北基桃育成中心聯繫、辦理採購清單彙整及行銷。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若為經濟或商學類科系尤佳。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有關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務部門半年以上工作經歷,或有新創公司經歷或育成團隊輔導經歷2年以上。 5、主動積極並樂於學習、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備英文中級以上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完整履歷表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至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為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履歷表得免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四、備註:本職缺月支酬金為新臺幣44,28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青年創業創新場地營運管理、辦理青年主題式創業育成計畫。 2. 辦理青年市集活動、音樂活動等。 3. 與北北基桃育成中心聯繫、辦理採購清單彙整及行銷。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若為經濟或商學類科系尤佳。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有關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務部門半年以上工作經歷,或有新創公司經歷或育成團隊輔導經歷2年以上。 5、主動積極並樂於學習、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備英文中級以上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完整履歷表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至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為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履歷表得免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四、備註:本職缺月支酬金為新臺幣44,28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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