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19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一、精神科病房1名。(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二、綜合科病房1名。(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工作內容 一、精神科病房或內外科病房(含加護病房及呼吸照護病房)專科護理師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三、具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四、具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專科護理師經驗2年以上,或具地區醫院專科護理師經驗4年以上。(本項採計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檢附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五、具精神科病房或內外科病房專科護理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下列訓練證書、證照者尤佳:ALS或ACLS訓練證書。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擇一辦理):逾時報名者、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線上報名: 1.報名須知:請於114年3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上傳應附表件掃描檔(PDF),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應附表件掃描檔(PDF):請掃描「正本」並依序合併成1份掃描檔(PDF)上傳至事求人系統,如檔案無法上傳事求人系統,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需掃描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或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 (4)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5)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需載有服務單位及專科護理師職務內容) (6)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7)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 (二)紙本報名: 1.報名須知: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s://www.tait.mohw.gov.tw/)→上方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列印紙本後,填寫資料、檢附照片、親筆簽名,併同應附表件影本,於114年3月19日前郵寄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信封外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並加註欲應徵之臨床單位)」。(以郵戳為憑) 2.應附表件(影本):除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正本外,餘者可檢附影本並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後,依限前郵寄至本院。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需影印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或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 (4)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5)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需載有服務單位及專科護理師職務內容) (6)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7)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 二、甄試方式: (一)第一階段筆試40%:需筆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方得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二)第二階段口試60%。 (三)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筆(口)試時間:擬另通知應徵人員。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 (一)工作內容:護理科周主任,(089)324112分機1310。 (二)徵才事宜:人事室賴先生,(089)324112分機1321。 五、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七、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及甄試日期公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八、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護理師
114/01/17~114/02/14
檢視
護理師
113/12/31~114/01/13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9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精神科病房或內外科病房(含加護病房及呼吸照護病房)專科護理師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三、具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四、具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專科護理師經驗2年以上,或具地區醫院專科護理師經驗4年以上。(本項採計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檢附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五、具精神科病房或內外科病房專科護理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下列訓練證書、證照者尤佳:ALS或ACLS訓練證書。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擇一辦理):逾時報名者、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線上報名: 1.報名須知:請於114年3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上傳應附表件掃描檔(PDF),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應附表件掃描檔(PDF):請掃描「正本」並依序合併成1份掃描檔(PDF)上傳至事求人系統,如檔案無法上傳事求人系統,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需掃描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或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 (4)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5)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需載有服務單位及專科護理師職務內容) (6)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7)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 (二)紙本報名: 1.報名須知: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s://www.tait.mohw.gov.tw/)→上方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列印紙本後,填寫資料、檢附照片、親筆簽名,併同應附表件影本,於114年3月19日前郵寄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信封外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並加註欲應徵之臨床單位)」。(以郵戳為憑) 2.應附表件(影本):除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正本外,餘者可檢附影本並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後,依限前郵寄至本院。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需影印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或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 (4)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 (5)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需載有服務單位及專科護理師職務內容) (6)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7)相關專業證書或證照。 二、甄試方式: (一)第一階段筆試40%:需筆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方得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二)第二階段口試60%。 (三)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筆(口)試時間:擬另通知應徵人員。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 (一)工作內容:護理科周主任,(089)324112分機1310。 (二)徵才事宜:人事室賴先生,(089)324112分機1321。 五、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七、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及甄試日期公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八、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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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114/01/17~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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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1~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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