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工務課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具有汽、機車駕照及 客語、閩南語口述表達能力(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本所得視工作表現及預算編列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s://www.guanyin.tycg.gov.tw/)、畢業證書身分證(請註明-僅供徵才身分查驗用)、其他經歷及專業證照等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於民國114年 3月 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秘書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工務課業務助理」。 (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待遇標準:依桃園市政府規定敘薪,起薪新台幣3萬1,4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五)正取1名、備取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聯絡電話:03-4732121轉201鄧課長(工作內容)或323李小姐,地址:32843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6號(秘書室)。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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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工務課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具有汽、機車駕照及 客語、閩南語口述表達能力(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本所得視工作表現及預算編列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s://www.guanyin.tycg.gov.tw/)、畢業證書身分證(請註明-僅供徵才身分查驗用)、其他經歷及專業證照等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於民國114年 3月 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秘書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工務課業務助理」。 (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待遇標準:依桃園市政府規定敘薪,起薪新台幣3萬1,4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五)正取1名、備取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聯絡電話:03-4732121轉201鄧課長(工作內容)或323李小姐,地址:32843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6號(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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