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副組長

公告日 114/02/20
刊登起迄日 114/02/20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副組長
職系 安全保防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3號7樓(近捷運景美站)
工作內容 財政部稅務風紀監察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乙等考試錄取,並經調查人員訓練及格。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簡任第10職等主管職務。 四、法務部調查局秘書、副主任、科長及主任等資歷合計滿10年。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以供查核,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林小姐(02)2322-8000轉8586;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764-2296#712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0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副組長

職系

安全保防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財政部稅務風紀監察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乙等考試錄取,並經調查人員訓練及格。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簡任第10職等主管職務。 四、法務部調查局秘書、副主任、科長及主任等資歷合計滿10年。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以供查核,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林小姐(02)2322-8000轉8586;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764-2296#71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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