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2/2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21 ~ 114/02/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239號(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自08時00分至17時30分,須配合中午(12:00-13:30)及夜間(17:30-18:30)彈性服務輪值及假日輪值。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專科或大學以上(科系不拘)。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無不良嗜好、熟悉電腦操作,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 約僱期間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待遇: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計酬,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手續: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25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甄試: 1.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面試未到者視同棄權不予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4.聯絡電話:04-26280801分機128王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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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自08時00分至17時30分,須配合中午(12:00-13:30)及夜間(17:30-18:30)彈性服務輪值及假日輪值。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專科或大學以上(科系不拘)。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無不良嗜好、熟悉電腦操作,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 約僱期間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待遇: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計酬,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25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甄試: 1.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面試未到者視同棄權不予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4.聯絡電話:04-26280801分機128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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