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公告日 114/02/21
刊登起迄日 114/02/21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沙鎮(三山里、大洋里、光前里)、金湖鎮(山外里、蓮庵里、溪湖里)。
工作內容 (一)訪視榮民、眷並協助榮民(眷)就養、就醫、就學、就業暨各項服務照顧工作。 (二)協助處理服務區內榮民(眷)緊急或突發事故。
資格條件 (一)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報名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年齡:年滿20歲(初任不超過55足歲,續任不超過65足歲為原則)。 2、資格: (1)第一類退除役官兵。 (2)第一類退除役官兵之配偶或子女。 (3)現任榮欣志工(近3年服務時數達720小時以上,且依志願服務法獲頒「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4)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者(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技術士等)。 (二)應徵第7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職缺,以實際居住於本縣(烏坵鄉除外)始可報名甄試,須檢附實際居住該服務區內相關資料送審(詳本處網站公告),錄取後並由本處派員實地訪查。 (三)須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 (四)未兼職及任黨政職務者。 (五)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優先遴用: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者(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技術士等)。 (六)甄選成績相同時,有下列資格者得依序優先遴用: 1、領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等。 2、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學歷,如社會工作、護理、老人服務、老人照顧、職能治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受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訓練,並另有證書及有實際工作經歷者,如社會工作學分班、照顧服務員訓練、人力資源學分班、就業服務訓練等。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或本處處戳為憑),將應徵資料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本處辦公室收發處登錄收執。 1、檢附資料:(如資格不符者,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含相片1張)。 (2)自傳1份(請繕寫300字以內)。 (3)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確無工作所得切結書。 (5)居住證明。 2、送達地址:金門縣金湖鎮自強路2-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甄第7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二)注意事項: 1、有意者請至本處網站公告下載報名履歷表及甄選公告(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kinmen/lp-1760-119.html)。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甄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聯絡電話:082-332062#207葉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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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1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訪視榮民、眷並協助榮民(眷)就養、就醫、就學、就業暨各項服務照顧工作。 (二)協助處理服務區內榮民(眷)緊急或突發事故。

資格條件

(一)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報名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年齡:年滿20歲(初任不超過55足歲,續任不超過65足歲為原則)。 2、資格: (1)第一類退除役官兵。 (2)第一類退除役官兵之配偶或子女。 (3)現任榮欣志工(近3年服務時數達720小時以上,且依志願服務法獲頒「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4)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者(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技術士等)。 (二)應徵第7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職缺,以實際居住於本縣(烏坵鄉除外)始可報名甄試,須檢附實際居住該服務區內相關資料送審(詳本處網站公告),錄取後並由本處派員實地訪查。 (三)須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 (四)未兼職及任黨政職務者。 (五)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優先遴用: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者(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技術士等)。 (六)甄選成績相同時,有下列資格者得依序優先遴用: 1、領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等。 2、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學歷,如社會工作、護理、老人服務、老人照顧、職能治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受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訓練,並另有證書及有實際工作經歷者,如社會工作學分班、照顧服務員訓練、人力資源學分班、就業服務訓練等。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或本處處戳為憑),將應徵資料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本處辦公室收發處登錄收執。 1、檢附資料:(如資格不符者,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含相片1張)。 (2)自傳1份(請繕寫300字以內)。 (3)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確無工作所得切結書。 (5)居住證明。 2、送達地址:金門縣金湖鎮自強路2-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甄第7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二)注意事項: 1、有意者請至本處網站公告下載報名履歷表及甄選公告(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kinmen/lp-1760-119.html)。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甄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聯絡電話:082-332062#207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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